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章》、《公务员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 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川委发[2015]6号)等法律规章精神,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党员干部行为,省委教育工委研究制定了《四川省高等学校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学院党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内江市委从严管党治吏的部署要求,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准则,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真正从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认真践行《四川省高等学校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履职尽责、做人做事的方方面面,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两个跨越”、建设幸福美丽内江、谱写中国梦内江职院新篇章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忠诚于党的组织,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健全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正确集中,确保党内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营造干干净净的工作环境和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坚持胸怀全局,坚持个人、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
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因材施教、全面育人;坚持尊法学法守法,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履职尽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以实际行动捍卫法治尊严。
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精神,严肃认真、严密谨慎、严格细致,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坚持弘扬科学精神,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勇于探索,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个人学识水平和社会价值。
坚守廉洁底线,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清正廉明,坚持联系实际说实话、办实事;坚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自尊自律、以身作则,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坚持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为己任,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矢志奉献教育事业;坚持将个人的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和民族复兴大业,志存高远、持之以恒、自强不息、精益求精。
说明:1、2 条从政治素养方面提出要求;3、4 条从业务素质方面提出要求;5、6条从个人品格方面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