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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2016-07-11 16:09   审核人: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表彰在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充分调动全院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专业技术精湛、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队伍,形成一批由教学名师领衔的优秀教学团队,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我院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内江职院党委[2011]3号文件)进行修订。
一、基本原则
    教学名师的评选,坚持客观公正、德才兼备、平等竞争、严格程序、注重实绩、保证质量、动态管理、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1、学院在职在岗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
  2、学院教学名师评选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一年获优秀等次,且个人曾获得院级荣誉称号2次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1次。
  3、上届被评为学院教学名师,管理期内业绩突出符合条件的本届可以继续申报。以后采取间隔一届再行申报的办法进行申报。
三、评选名额
  每次评选数量不超过5名。
四、评选时间
  教学名师每三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在4月启动,7月结束。
五、基本条件
序号
项目
标  准
1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能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课堂,深受学生爱戴。
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在学院开展的“以党风带教风,以教风带学风”活动中成绩突出。自尊自律,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有优秀的事迹说明高尚的师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2
教学效果与业绩
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坚持因材施教,关心学生成长,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教学设计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合理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教学效果好,教学综合评价近3年在本系、部排名前2名,参加省级、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大赛取得优秀成绩,在本专业领域或社会上有较高知名度。
专业课教师既能教授专业理论课,又能指导学生实习,文化课教师的教学积极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服务。
每学期承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并积极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文明风采竞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
3
企业经历、专业实践能力
专业课教师
累计具有企业相关技术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拥有至少一项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工或其他相当级别以上)。
在行业协会或企业等机构兼任一定技术职务或承担一定工作任务,并取得具体的工作成果。
文化课教师
有到企业调研、实习的经历,了解所教学生的职业性质和专业特点;协助专业课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种专业实践活动。
4
教研或科研成果显著
教学研究能力强,能及时把握产业发展趋势、行业动态和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变化并融入专业建设与教学之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成效显著,被学院推广学习。
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开发实训项目,开发以企业为核心的教学资源,编写校企合作教材,得到专家认可。
主持或主要参与(前三名)完成省级(含省教育厅)及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一项;或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教改教研论文2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主编特色教材一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被广泛使用。
5
社会服务与社会声誉
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相关培训、生产和技术服务项目,取得良好效果;独立或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技术开发及应用推广,成效显著;在服务社会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有较大贡献。
6
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传帮带”氛围好,指导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能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参与人才培养,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六、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同时提供能够证明个人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
2、系、部初评。由系、部通过组织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审核申报材料等方式对申报人的教书育人、教学效果与业绩、企业经历和专业实践能力、教研或科研成果、社会服务效益以及教学团队建设中所起的作用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形成推荐意见报教务处。
3、确定初步人选。教务处会同组织部、人事处、教育研究所对被推荐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后,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综合考察,并约请同行专家听课,然后提请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教学名师的初步人选。
4、审定人选。院长办公会对教学名师的初步人选进行审议,并提请院党委会研究确定。
5、院内公示。院党委会确定的教学名师名单在校园网院内公告和校园内党务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由学院授予“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称号。
七、教学名师的基本职责
  1、维护名师的良好形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以教书育人为己任;敬业爱岗,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治学严谨,知行统一。
  2、每学期承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且至少承担1门以上实践教学课程(公共基础课教师除外)。
  3、注重提高教学效果,每年督导听课评价、教学资料检查均为“优秀”,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教在本系、部排名不得低于第2名 。
  4、积极参与系、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并取得物化成果。
  5、任期内应建设1门院级在线开放课程。
  6、任期内至少要在公开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
  7、任期内在技术开发与推广、技术服务等方面引进或创收1万元以上。
  8、任期内应承担至少一个教学团队的业务指导工作。
  9、每年至少为教师或学生举办专业学术讲座或公开课、示范课教学2次以上。
  10、任期内无教学事故发生。
八、教学名师的待遇
  1、同等条件下教学名师优先晋升和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可以优先获得参加国内进修、公派出国、访问学者、学术考察和参加学术活动等机会。
  3、可以优先获得科研、教研课题立项支持。
  4、择优推荐省级教学名师。
  5、管理期内,每年学院给予教学名师津贴6000元。
九、教学名师的管理和考核
  1、教学名师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为三年。三年期满,教学名师称号自然终止。
  2、教学名师实行学年考核制,管理期内分三学年进行考核,每学年考核合格,兑现本学年名师津贴;如第一学年考核不合格,责令整改,暂不兑现当年名师津贴,待第二学年考核合格后,一并兑现两个学年津贴。如第二学年、第三学年考核不合格,取消教学名师称号,不再兑现名师津贴。
   3、管理期内,教学名师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经党政会议研究取消其称号和待遇。如遇退休,教学名师称号和待遇自动终止。如被学院返聘,可继续享受教学名师称号及待遇。
  4、考核的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按照《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学年考核表》(附件2)指标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提交至所在系、部。
(2)各系、部组织本部门教职员工对被考核人业绩进行初评,给出初评结论。
(3)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教育研究所共同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4)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对教学名师的考核进行评审,将考核结果提交党委会审定。
(5)向全院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以学院党政文件公布考核结果。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办法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中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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