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学院党委、内江市委和四川省委拟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党委决定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以党总支、机关党支部为单位推荐表彰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学院表彰对象。按照学院党委《关于推荐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内职院党委[2016]15号)文件规定的推荐评选条件、范围、名额和要求进行。
二、推荐内江市表彰对象。按照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评选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内组组[2016]14号)文件规定的推荐评选对象、条件、程序和要求进行。主要从近5年来学院已经表彰(表扬)或今年“七一”拟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中推选,重点推选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一线党员中推选,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在近5年来受到学院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中推选。曾被省、市表彰(表扬)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不再推荐为全市表彰对象。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其中:党总支3个、党支部2个(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在本党总支范围内推荐党支部限1个);推荐优秀共产党员5名(在本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范围内限2名),作为内江市表彰的推荐人选和单位。
三、推荐四川省表彰对象。按照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评选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内组组[2016]13号)文件规定的推荐评选名额、对象、条件、程序和要求进行。主要从内江市近5年来已经表彰(表扬)或今年“七一”拟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中推选。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一线党员中推选,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在基层党务干部中推选,副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在近5年来受到内江市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中推选。曾被全省表彰(表扬)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不再推荐为全省表彰对象。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推荐全省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人选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2名、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2个。
学院党委将在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讨论决定学院“七一”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确定向内江市委组织部上报推荐的省市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请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于4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名单以纸制文档盖章后报学院党委组织部李英老师。
附件1:中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内职院党委[2016]15号)
附件2: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评选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内组组[2016]14号)
附件3: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评选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内组组[2016]13号)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2016年4月21日